高组干〔2012〕2号
各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党支部):
经县委研究决定:
张俊堂同志任县重点工作考核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何峰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王波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张金强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县重点项目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科级)职务;
董勇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职务;
张颖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县建筑工程管理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不再担任县水务局党委委员职务;
孙明昌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魏学峰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职务;
张鲁平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不再担任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职务;
范立昌、李青、王洪伶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常卫华同志不再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职务;
索军同志任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因机构升格,县园林处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格丰收同志任县建筑工程管理处副主任,因机构撤销,县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郑成庆同志任县园林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千乘湖生态文化园管理处主任职务;
卢南军同志任县水务局党委委员(列董梅青同志之后);
苗光勇同志不再担任县水务局党委委员职务;
高磊同志任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县政府驻香港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县招商局党组成员职务;
李学强同志任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县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职务;
徐波同志任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县商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孟庆尧同志任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县文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县西周古城遗址博物馆(筹建处)副主任,不再担任县党史办副主任职务;
庄录杰同志不再担任县卫生局党委委员职务;
董士刚同志不再担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岳玉津同志任县招商局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县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瑞同志任县招商局党组成员;
王峰同志任县招商局党组成员,因机构更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招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郭现化同志任县招商局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县政府驻香港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程环同志不再担任县油区工委党委委员职务;
王云君同志不再担任县供销社党委委员职务;
冯英玮同志不再担任县供销社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务;
孟庆进同志任县环卫局副局长(主持工作),不再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职务;
徐伟同志任县环卫局副局长,因机构升格,县环卫处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尊海同志任县房管局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务;
徐刚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职务;
因高青经济开发区、芦湖街道工作体制理顺,
陈汝山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不再担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县经济运行局局长职务;
毛兵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职务;
马力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规划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工作),不再担任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职务;
步连华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不再担任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杜宜亮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工会副主席,不再担任县招商局党组成员职务;
吕德彬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财政审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不再担任县审计局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跃龙同志不再担任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委员,县招商局党组成员职务;
耿志勇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李海兵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吴继刚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高城镇司法助理员职务;
郑兆军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招商局党组成员职务;
李净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审计局副局长;
张涛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地方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何光军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地方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淄博纺织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法滨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地方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曹青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运行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蔡春生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运行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兴辉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工作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张承鑫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工作部副部长;
王长春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工作部副部长。
中共高青县委组织部
2012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