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规范房地产开发和销售行为。房管局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并把核发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作为重点,逐个到现场察看,联系相关负责人了解项目的销售、建设、资金等方面情况,及时纠正商品房预销售过程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凡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二是严格商品房销售网上备案管理,建立公正透明的商品房销售市场环境。房管局充分发挥商品房网上销售备案系统管理作用,努力克服困难,不断升级完善相关应用系统。同时,善于从商品房网上销售备案系统及时捕捉在售项目存在违规现象的信息,对于因各种原因造成项目被系统锁定的情形,及时落实工作责任,开展有效清查。一旦发现开发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的,及时依法处理。同时,明确了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的各种违禁行为,包括炒卖房号,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的信息,采取内部认购、雇人排队手段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等。
三是加大“问题”楼盘监管力度,防患于未然。为防止出现问题楼盘,房管局采取提前介入的管理模式,加强预售项目监管,对已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发现问题时,立即责令预售人限期改正。对于存在预售隐患的问题楼盘,组织人员认真调查,逐项核实摸底,并结合楼盘实际,制定问题楼盘监督和跟踪管理措施,确保全县房地产市场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