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车辆
监控平台管理应用的通知
各镇教育办公室、县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实现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实时动态监控,达到提前预警和及时发现校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目的,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接送学生车辆行驶安全,使我县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更趋科学化、常态化,现就接送学生车辆监控平台管理应用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接送学生车辆监控平台管理和应用工作,做到专人管理、专机操作,确保监控平台正常运行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强化过程管理
1、制定好监控平台的使用制度。监控平台的使用,是科学管理接送学生车辆的有效途径,能更好的提高管理效率,各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单位要建立监控平台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正常使用。
2、认真做好值班和信息报告。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学生(幼儿)上放学四个时段观看监控平台,各镇教育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观看监控平台,负责辖区内单位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并保证监控探头、定位仪的正常使用。对发现的超员、超速、变更驾驶员、损坏监控设备等违规现象,要第一时间做好记录并通知车主和驾驶员,特急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交警部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如遇突发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每日监控情况和处理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每月一次汇总经校长和值班人员签字盖章后于下月5日前一式两份分别报局安全教育管理办公室(镇、街道学校、幼儿园由教育办公室统一报送)。
3、充分发挥家长的监督作用。通过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平台,学生家长及广大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登陆监管平台客户端,详细了解自己孩子乘坐的校车情况,包括车主姓名、联系电话、行驶路线、行驶速度和所处位置等信息,同时还可以查看校车行驶记录仪在学生每天上下学运行的四个时段所拍摄的车内照片,做到对校车的全程跟踪,一旦发现校车有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可以通过监管平台系统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从而使校车安全随时都处于社会各方的共同监管之下,为广大学生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各单位要公开交警、交通等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和监控平台网址,做好对家长使用监控平台的培训,充分发挥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共同构建安全监督体系。
各单位于3月30日前将负责观看监控平台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及学生(幼儿)上放学四个时段观看监控平台的具体时间)单位盖章后书面报局安全办(镇、街道学校、幼儿园由教育办公室统一报送)。4月1日起县教育局、交警大队将对监控平台的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利的将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附:高青县接送学生车辆监控平台使用记录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