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农商行多种形式扶持新型经营主体
2013-09-07 11: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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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山东省高青县农商行按照“围绕主导产业、扶持新型主体”的思路,探索支农新模式,扩大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不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截至目前,高青农商行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37个,提供贷款6780万余元,受惠农民达1100多人。
据介绍,高青县农商行采取“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的模式,依托农业龙头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签订的订单作保,解决农户担保难题,降低信贷资金风险;同时,深挖农业企业潜在发展前景,推出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此外,高青农商行通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建农业园区的摸底调查,研发推出了农业产业园区贷款;摸索土地流转贷款模式,推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扶持规模化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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