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青号信息
        高青号信息
    • 圈主:超管
    • 粉丝:2 人
    • 人气:290501 关注度
        联系方式
    • 电话:18560961315
    • 地址:淄博市高青县木李镇
    高青卫生系统收“带资款”已成“公开秘密”
    2010-07-29 22:13:19 291805
  • 收藏
  • 管理
    全媒体记者 韩凯 实习记者 王彦飞 报道
        鲁中网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然而,记者采访中发现,在高青县卫生系统,向合同工收取所谓“带资款”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张玉萍(化名)是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的一名合同工,她在2009年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时,被要求交纳了4万元押金,院方表示解除劳动合同时再返还。张玉萍进入医院后发现,医院里所有的合同工都交纳了不同数额的押金,多的7万,少的2万,她觉得这个钱收得不合理。今天上午,记者来到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核实情况,发现医院向合同工收取押金的现象的确存在,但在医院向合同工开具的收据上写的是“带资款”,而非“押金”,一名合同工告诉记者,两者只是叫法不同,实质是一样的,与过去的“集资款”有些类似。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共有合同工10多名,在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时他们都被收取了不同数额的“带资款”,办理了人事代理的医务人员每人7万元、非卫生技术人员每人4万元,就连司机也有每人2万元的“带资款”。在高青县中医院和高青县人民医院,类似的情况也存在,甚至更加严重,其中高青县中医院共30多名合同工,每人被收取了15万元的“带资款”,仅这一家医院的总额就超过500万元。医院对于“带资款”的收取都表示是双方自愿的,但一名合同工告诉记者,不交“带资款”就不能签合同,所谓“自愿”根本是“被自愿”。
        医院为什么要收取“带资款”?数额庞大的“带资款”去了哪里?一名医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收取“带资款”是向其它医院学习的,收取“带资款”的主要原因是医院经费有限、发展资金不足,收取“带资款”还有“留住人”的作用,收上来的“带资款”主要用来购买医疗设备。这名负责人强调,这些“带资款”都会在合同工退休或解除合同时全部返还。
        高青县卫生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获悉医院收取“带资款”的情况,并于今天早上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各医院立即停止收取“带资款”,并拿出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带资款”。此外,高青县卫生系统将开展一次专项整顿,并加强对医院招收合同工的管理。

    上一页:“神枪手”瞄准“节能王” 下一页:没有了
    全部评论(0)
     
    网页即时交流
    QQ咨询
    咨询热线
    020-28998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