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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高青土地流转遇"2种声音" 村民担忧生活保障
    2013-09-22 08:36:55 29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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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12日,刚从一户村民家里出来的高青县常家镇颜家洼村党支部书记于同家再次陷入了困惑。这已经数不清是他第几次登门做工作了。
      在大多数村民对“即将实行”的土地流转表示支持的同时,有几户人家的工作却毫无进展。
      受传统农业附加值低,耕地不能改变现有用途等因素的制约,农业产业的发展必然要实行土地集中、流转,向规模化、产业化要效益。然而,土地流转在基层的实施却面临着诸多障碍。
    记者 隋旭光

    村民:土地流转金应“随行就市”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来自村民的阻力中,几千年积淀下来的恋土情节只是其一,村民更多的顾虑主要来自土地流转之后的生活保障问题。很多村民在乎的并不是土地流转所带来的眼前利益,更多的是为未来可能产生的回报而举棋不定。
      9月12日,高青县常家镇颜家洼村村民向记者反映,“前段时间,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于同家下通知,说是要征用村里的200亩农田建设大棚,并且有可能强行推掉村民的田地。”据反映问题的村民介绍,颜家洼村本次共有200亩地被列入征用的范围,涉及到45户村民。
      这200亩土地可分成两种,一种是由村民自耕自种,另一种则属于租种地。受高青当地的经济条件制约,颜家洼村许多村民常年在外打工,不少村民将自家耕种的口粮地租给其他人耕种,每年适当向租种者收取一定的租金。
      “村里面下通知,要征用我们的农田,说是每年给我们一定补贴,有的村民愿意把土地租给村里,但也有一些村民不同意这个办法,希望能够继续种地。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村里就决定要强行推地。”反映问题的村民说,“土地承包政策30年不变,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在当地基层政府的公务人员看来,土地流转过程中,来自村民的阻力要复杂得多,几千年积淀下来的恋土情节只是其一,他们更多的顾虑主要来自土地流转之后的生活保障问题。
      此外,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民对土地的收益预期在不断提高,尤其是在城郊型农村,动辄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补偿费用,的确令人期许,很多村民担心的并不是土地流转所带来的眼前利益得失,而是在为未来可能产生的回报而举棋不定。
      村民们的考虑并非多余。9月17日,颜家洼村一名不同意土地流转的村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不同意进行土地流转,是因为合同是一年一签,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我们担心的是,我们把土地交了出去,他们(新的承租人)干上一两年后挣不到钱,一甩手跑了,到那个时候,我们的地已经被毁坏了,再想耕种就很难了。”村民于国(化名)说。
      于国说,他们拒绝接受土地流转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他们认为,土地流转金应当“随行就市”,土地流转后,土地就会升值,而且,粮食作物的价格也保持着上涨的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每亩地每年1000元的补偿,显然不合理。
      “我不反对土地流转,我反对的是没有保障的土地流转。”于国说。

    村里负责人:土地流转是改善民生的好事
      土地流转,就是把土地从农民手里承租过来,统一经营,同时给农民补偿一定的租金,让土地发挥更大的效用。
      9月13日,记者与高青县常家镇颜家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于同家取得了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采访。
      于同家介绍,常家镇政府确定了土地流转的发展思路,涉及到颜家洼村45户村民、200亩农田。“土地流转,就是把土地从农民手里承租过来,统一经营,同时给农民补偿一定的租金,让土地发挥更大的效用。”于同家说,这次征用200亩农田是准备建大棚,45户村民当中,涉及到的大多数农户愿意把手中的土地流转出去,目前只有2户不同意。
      “实事求是地讲,没有达成协议的,我们都没有动;这次挖掘的农田,都是事先达成补偿协议的。”于同家说,事实上,土地流转并不是颜家洼村两委作出的决定,而是上级政府研究决定的,作为村委会主任,他更多的是具体执行。
      并且,于同家认为土地流转是一件有利于农民增收、改善民生的好事。他表示,土地流转的前提必须使土地连片,才能实现机械化耕种,建设成片的大棚,一两户不同意,必将影响整个进程。

    镇政府:不排除少数人“漫天要价”
      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每亩地每年1000元钱的标准给予补助,这个标准已经是相当优惠了,少数人反映的问题“站不住脚”,不排除少数人借助土地流转“漫天要价”。
      同日,在高青县常家镇,记者见到了该镇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姜飞(音),该工作人员介绍,颜家洼村完全是按照正规的土地流转程序进行,手续合法,所涉及到的45户村民,绝大多数对补偿政策感到满意,表示愿意接受土地流转,只有少数村民目前还不同意这个方案。
      按照当地农业生产“两季收一季”的说法,农民每年种植玉米、小麦两季农业作物,扣掉种子、化肥、水电等生产成本,相当于种植小麦保本,打下的玉米就是每亩地的纯收入。
      当前,小麦、玉米粮食作物的市场收购价格在1.15元/斤—1.30元/斤之间(根据等级、含水量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管理到位,两季作物加在一起的亩产可达1800斤左右,也就是说,一亩地的纯收入约为1000元钱。
      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土地流转后,新的承包人向土地所有人按每亩地每年1000元钱的标准给予补助,而且农民不需要付出任何劳动,这个标准已经是相当优惠了,少数人反映的问题“站不住脚”,不排除少数人借助土地流转“漫天要价”。

    蓑衣樊村:农村土地流转的生态样本
      高青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粮价被调控,农民增收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走高端农业,种植经济作物,但需要较高的农业技术;一是种田规模的提升。
      作为一个农业大县,如何让土地产生更多效益,是高青县委、县政府一直在思索的问题。5年前,高青县开始试水土地流转,通过出租、托管、入股等形式,谋求土地产出最大效益,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为农民带来了实惠。
      2011年4月,34岁的刘树海当选高青县常家镇蓑衣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新一任村领导班子为使土地增效,农民增收,村两委广泛听取民意,在遵循土地政策的前提下,对全村1500亩土地全部进行合理流转,对拿出土地的村民按每年每亩地给予1000元补偿。
      在此基础上,对全部流转的土地,以及对吸纳的部分邻村土地,按照现代化农业模式进行土地整理,使旱能浇,涝能排。目前,形成了500亩绿色大米和2000亩无公害大米种植基地。
      农村土地流转和生态发展,为农民增加了收益和就业机会,许多村民轻装上阵走出村庄重新就业。
      35年前,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农民冒着极大的风险,自发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长期禁锢的积极性得到了释放。
      然而,土地承包耕种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但却始终无法给大多数农民带来富足的生活。
      当前传统农业附加值低,耕地又不能改变现有用途,已是不争的事实。为了增加家庭收入,在传统的农业大县高青,大批青壮年劳动力开始外出务工,留在家中耕种的,基本上是老弱病残人员。
      “粮价被调控,农民增收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走高端农业,种植经济作物,但需要较高的农业技术;一是种田规模的提升。”在高青县农业局采访,相关负责人指出,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必然要求土地的流转、集中。

    相关链接

            淄博农村土地明年底前完成确权


      8月23日,记者从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电视会议淄博分会场获悉,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要严格政策界限,坚决做到“三不变、一严禁”: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地块、面积相对不变,承包合同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目前,淄博首批10个镇(办)、33个试点村(居)已基本完成承包地外业测绘工作。
      据了解,淄博市初步确定,临淄区整建制推进,参与市级第一轮试点的10个试点镇(街道)整建制推进,其他镇(街道)至少确定5个村开展试点,有条件的可以扩大试点范围。二轮试点与一轮试点压茬推进,一轮试点力争9月底前基本完成;二轮试点,基础条件较好的村,要力争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个别工作任务较重的村,明年上半年要全面完成。在两轮试点的基础上,明年下半年淄博市全面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争取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后年完成工作扫尾,努力提前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三年基本完成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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