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司法局芦湖司法所:“特殊”捐款不特殊 疫情面前勇担当
2020-02-05 16: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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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来势汹汹,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疫情无情人有情,社会各界力量众志成城,防控疫情,积极投入到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面对这一严峻形势,芦湖司法所的2名矫正对象也在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爱心。
“侯所,当下疫情严重,我想捐款。”矫正对象王某光在微信上联系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看到报纸上关于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通告后,王某光向淄博市红十字会捐献慈善基金5000元,用于疫情防控。社区矫正对象成某某先后向淄博市女企业家商会、淄博市慈善总会捐款共计1500元。诚如成某某所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在国家灾难面前,谁都没办法做一个局外人。“特殊”捐款并不特殊,每一笔捐款的背后都有一份令人感动的心意。
据悉,芦湖司法所坚持监管和教育并施,把道德教育作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的常规课,坚持以真情感化、以道理说服、以教育引导。此次爱心捐款,体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对社会的责任与担当、真情与关爱,也体现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由底线安全向治本安全转变的典型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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