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创业团体:
为弘扬高青县创业创新文化,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目标,努力营造良好的全民创业环境,进一步发挥政府支持引导作用,实现全县的创新发展、持续发展。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1年高青县创业大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党的十九大“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及人才强国战略,以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为目标导向,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为重点评价指标,突出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者的社会贡献。
二、大赛主题
激情创造梦想,创业赢得未来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青县总工会
高青县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高青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高青县创业创新孵化园
(二)大赛组委会。成立2021年高青县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高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大赛各项赛事活动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社会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
(三)评审委员会。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大赛组委会邀请就业创业研究和指导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及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独立开展评审工作,重点关注参赛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和社会价值。
四、大赛项目和组织形式
(一)大赛项目。本届创业大赛共分2组,包括:创新团队组和初创企业组。
(二)组织形式。大赛为综合性赛事,按照报名、初赛、决赛三个阶段实施。
五、参赛对象和条件
(一)参赛对象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有创业能力准备在高青县创业或者已经在高青县创业的自然人或创业团队、已创业的企业(企业注册时间5年以内)。
(二)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参赛者须为该项目或企业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三年内未参加全国及省市县相关创业赛事并获奖的项目。参赛项目不得交叉、重复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项目。
1. 创新团队组
截至2021年8月16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团队或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含拟在高青创业的台湾创业团队)。
2. 初创企业组
截至2021年8月16日,参赛主体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要求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国统字〔2017〕213号);参赛企业应为发展相对稳定,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高成长性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
六、大赛流程
(一)初赛(2021年8月8日)
大赛组委会收集整理创业团队、创业企业的报名表、创业计划书等资料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发送gqjyb@126.com),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资料评审。评审确定创新团队组和初创企业组各6个项目进入决赛,并在高青政务网进行公示。
进入决赛的项目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参赛人身份证复印件,参赛人为高校毕业生(或我市高校在校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或在校证明),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尚未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核心成员签字按手印)。
(二)辅导(2021年8月16日—8月19日)
聘请专业创业导师对进决赛的选手进行路演辅导,包括创业计划书撰写能力提升辅导、PPT制作技巧辅导、公众演讲技巧辅导、答辩注意事项辅导、路演礼仪辅导、项目优化辅导等。帮助选手在短时间内提炼出自己项目的优势。
(三)决赛(2021年8月25日)
1.进入决赛的参赛选手要精心准备创业计划书(统一格式),形成决赛所需演讲答辩稿。
2.进入决赛的选手要精心准备PPT或VCR等影像展示材料。以视频、图片、音频等形式记录创业筹划、项目选择、项目准备、营销实战、创业成果和愿景等,用以创业大赛决赛现场展示。
3.参加决赛的选手,通过抽签确定参赛顺序,采取“6+5+1”的模式(6分钟路演+5分钟专家提问点评+1分钟打分),由专家对参赛选手进行评定打分,分别产生两个大组别的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共12个奖项。决赛参赛选手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创业项目主要负责人。
七、奖项设置及支持政策
(一)奖金支持
1.一等奖各奖励2万元,二等奖各奖励1万元,三等奖各奖励0.5万元。
2.各类奖项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3.参赛获奖的创新团队组中尚未登记注册的,大赛结束后当年在我县落地注册的,其奖金经大赛组委会审核发放。参赛获奖的初创企业组和创新团队组在高青县已落地注册的,其奖金在大赛结束后经大赛组委会审核发放。
(二)政策支持
1.符合条件的获奖企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相关优惠政策;
2.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
3.优先推荐给创业投资机构进行融资对接;
4.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和辅导,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省、市级创业训练营;
5.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推荐申请淄博市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资金扶持;
6.优先推荐在高青县创业创新孵化园落户,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附件:1.2021年高青县创业大赛报名表.docx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青县总工会
高青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