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我们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09:00-17:30
    • 周六至周日:10:00-16:00
        联系我们
    • 电话:0533-8795695
    • 手机/微信:138 5333 5695
    • 微信公众号:sdgqchcpncom
    • 客服邮箱:chcpn@chqbxs.com
    高青今天开始收取供热费 10月1日至25日缴纳
    2010-10-05 14:06:42 363695
  • 收藏
  • 管理
    高青县从10月1日至10月25日交纳2010-2011年度供热费。居民供热费23元/平方米,非居民35元/平方米。
        日前,高青县集中供热站发出通知,20 10年10月1日至1 0月25日期间交纳2010-2011年度供热费,价格按上期供热费收费价格执行,即居民供热费23元/平方米,非居民35元/平方米。交费地点为,城西供热站办公楼一楼供热服务厅。逾期不交者,将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或停止供热。
        原以单位或小区集中收取的,按原交费方式交费;不能分户控制的串连供热用户,到持供热站委托书的楼长处交费。原停供需重新开通的用户,交费后持当年的交费单据到供热站稽查科办理开通手续。当期供热需要停供的用户,请于10月20日前到供热站稽查科办理停供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上一页:山东:秋种面积逾九成 农机农艺结合成新亮点 下一页:淄博明年2月底前将建80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
    全部评论(0)
     
    网页即时交流
    QQ咨询
    咨询热线
    020-28998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