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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首次将渡工纳入培训船员培训范围
    2010-11-24 08:45:43 29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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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首次在船员适任培训中将管理人员、驾驶农业生产渡船的渡工纳入船员培训范围。记者今天从淄博市地方海事局了解到,通过考试、取得适任证书的学员将有资格驾驶200总吨或147千瓦以下的内河船舶。
        记者采访到,淄博市首期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班于11月15-20日在高青县举办。长期以来,尽管国家有关法规对乡镇船舶驾驶资格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是基于各方面的原因,对农村渡工的管理一直是一个难点。此次培训借国家对农村渡口渡船更新奖励的政策,淄博市地方海事局按照海事监管职责,要求所有更新的渡船必须要有适任资格的人员操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从而避免出现新的监管盲区。
       据了解,这次培训考试,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培养的四等驾驶员,这意味着通过考试、取得适任证书的学员将有资格驾驶200总吨或147千瓦以下的内河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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