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我们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09:00-17:30
    • 周六至周日:10:00-16:00
        联系我们
    • 电话:0533-8795695
    • 手机/微信:138 5333 5695
    • 微信公众号:sdgqchcpncom
    • 客服邮箱:chcpn@chqbxs.com
    第二期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公布 11位投诉人将获奖励
    2011-11-18 11:16:56 384245
  • 收藏
  • 管理
    日前,记者从淄博市环保局获悉,今年第二期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公告发布,11起环境违法行为的投诉人将获得奖励,奖励总额达到7000元。目前,市及相关区环保部门已对这11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同时,要求有环保手续的企业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建立完善的运行记录,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此次公布的11起环境违法事项涉及化工异味、粉尘和污水排放、土炼油问题,分别是张店区309国道加德福加油站附近山坡一“土小”窝点;高青县田镇镇李村城西藏獒园附近化工厂;高青县黑里寨镇东段村一塑料颗粒厂;淄川区城南镇七星钢材市场附近有四、五家“土小”化工排放化工异味;周村区王村镇王村铝矿铁路桥附近一“土小”化工;淄川区张博路附线收费站附近有一废弃钢材城存在废水偷排行为;周村区王村镇火车站南的炉芯窑;博山区池上镇店子村有一玻璃窑厂没有环保手续,并直接燃煤排放黑烟和粉尘;淄川区寨里镇徐家村有一粉磨站排放粉尘;淄川区磁村镇暖石坞村南,有一家土炼油污染环境;淄川开发区公路收费站附近有几家土炼油非法生产,异味刺鼻、废水乱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本期11起环境违法事项的投诉人可持举报密码和身份证到淄博市环保局领取奖金。
     

    上一页:高青县供电公司:电网建设当先锋 下一页:高青交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
    全部评论(0)
     
    网页即时交流
    QQ咨询
    咨询热线
    020-28998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