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三角洲是中国最后一个待开发的大河三角洲。2009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使这一区域成为国家级发展战略区域。
山东省文物局局长谢治秀表示,伴随这一地区的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各种经济建设项目大规模展开,必然使深埋在黄河淤积地层以下的文化遗存不断暴露;同时,现存的文化遗产整体保护利用水平也要相应提高,为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据了解,黄河三角洲历史文化遗产包含环渤海史前文化圈、商周制盐中心及民俗文化等不同特色的文化。目前,区内新发现文物点1745处,复查744处,共计2489处,其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58处,包括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古代制盐遗址和高青西周遗址。
《山东省文物博物馆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定,黄河三角洲文化遗产保护片区将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区划基本重叠并有所扩大,包括东营、滨州、潍坊、德州、淄博、烟台6市19县。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山东在这一区域内实施的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包括潍坊滨海地区盐业遗址群大遗址保护及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坊子德日建筑群整体规划保护,十笏园、魏氏庄园、关帝庙大殿、于氏宅院、杨家埠木版年画旧作坊建筑维修保护,惠民宋城古城墙保护工程等。
据了解,山东省“十二五”确定了对文化遗产划片保护的思路,将全面规划建设“七区两带”,除黄河三角洲外,还将建设曲阜、淄潍、泰山、半岛、沂蒙、鲁西片区和京杭大运河、齐长城两条文化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