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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市交警支队东城区大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1-12-06 09:07:33 29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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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8月18日21时30分许,高青县唐坊镇南刘村69号刘某驾驶鲁CXXXXX号拦板小货车,沿317省道由东向西行至旧镇辛家村以西30米时,与顺行的滨城区旧镇镇辛庄村柴某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损坏,柴某当场死亡,刘某驾车逃逸。

    事故发生后,东城区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确定肇事逃逸车辆,但此时肇事司机刘某将肇事车辆藏匿村北一场院内,告别家人后逃往外地,几年来,先后在省城济南、浙江泉州、辽宁绥化等地打工为生。

    为抓获逃逸犯罪嫌疑人,东城大队不间断地部署警力对刘某实施抓捕,经常在春节、元旦、中秋节以及节假日,协调淄博高青县唐坊派出所对刘某蹲点守候,并通过其家属做规劝工作,督促其尽快投案自首,均未果,为此,东城大队于2007年2月份将刘某上网追逃,后一直进行不间断地抓捕。

    今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 “清网行动”和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集中侦破行动以来,支队将其列入督办案件,东城大队加大侦破力度,实行大队领导、事故科长、办案民警包案负责制,详细制定了侦查、抓捕方案,在加大追捕力度的同时,加强政治攻势,加大工作力度,根据掌握的相关线索,在淄博、济南等地动用特殊力量,设置追捕大网。

    全省清网行动工作推进会以后,东城大队根据市局、支队的工作部署,对刘某逃逸案件进行梳理复核,按照“什么方法管用就用什么方法,哪种手段有效就选哪种手段”的原则,深入分析研判,采取超常措施,成立以支队领导承包、东城大队主要领导牵头的侦破小组,安排精兵强将,成立技术抓捕组:联合市局刑警支队、技侦支队和滨城区刑警大队,对刘某其相关亲属及社会关系进行排查布控,并调取近半年以来相关电话记录进行细致排查,寻找线索,力求突破;成立亲情规劝组:进驻淄博高青唐坊镇,走访全部亲属及社会关系人,进行明理说法,亲情规劝,在强大的政治攻势下,犯罪嫌疑人刘某于11月29日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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