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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高青县委关于提名王学等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2-02-20 17:30:04 38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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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委〔2012〕18号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并县政府党组:

      经研究同意提名:

      王学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卫东同志不再担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请按法定程序办理任免职手续。

      

      中共高青县委

                2012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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