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青县委关于提名王学等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2-02-20 17:30:04
382559
收藏
管理
高委〔2012〕18号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并县政府党组:
经研究同意提名:
王学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卫东同志不再担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请按法定程序办理任免职手续。
中共高青县委
2012年2月13日标签云
高青县,高青,关于,通知,同志,中共,高青县委,职务,任免,提名,王学
全部评论(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