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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高青县委关于提名孟呈文等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2-02-20 17:30:36 38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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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委〔2012〕19号

      县人大常委会:

      经研究同意提名:

      孟呈文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人大工作室主任;

      蔡兆信同志任高青经济开发区人大工作室副主任(副科级)。

      请按法定程序办理任免职手续。

      中共高青县委

               2012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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