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青县委关于王云峰等7名同志挂职的通知
2012-02-20 17: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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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2012〕22号
各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党支部):
为加强田镇中心城区、高城台湾工业园、唐坊黑牛基地、常家“两区三村”和宏远化工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抽调部分县直部门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这四个镇(街道)挂职党(工)委副书记。经研究决定:
王云峰、付萍同志任田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挂职);
刘宝山、毛辉同志任高城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高建军同志任唐坊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杨国华、刘传成同志任常家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挂职期间,上述同志原单位职务不免,待遇不变,工作与原单位脱钩。
中共高青县委
2012年2月13日标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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