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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
    2012-03-01 12:40:44 2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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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教育办公室、县属学校、双语学校: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简称“NOC活动”)是面向在校中小学师生的一项旨在提高创新实践能力的竞赛,是中小学科技创新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载体。2007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正式设立“恩欧希教育信息化发明创新奖”。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县中小学师生参加第十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活动内容

    我县拟参加的学生项目:虚拟机器人灭火、虚拟机器人搜救、动画制作、漫画创作、数字摄影、视频创作、程序设计、主题网页、网络中文、应用数学。

    我县拟参加的教师项目:发明创新、班主任信息化技能评优、网络教研团队、教学实践评优、多媒体教学工具评优、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实践评优。

    每个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第十届NOC活动竞赛指南(下载地址:www.noc.net.cn)。

    二、    参赛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学生项目、主题活动

    1.网络中文、应用数学的报名、信息基础知识考核、网络初赛全部按照全国组委会的文件规定进行;淄博组委会统一组织网络复赛、公布参加全国决赛的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动画制作、漫画创作、数字摄影、视频创作、主题网页探究、发明创新项目的报名、信息基础知识考核、作品提交、作品初评,全部按照全国组委会的文件规定进行。淄博组委会组织作品初评,并根据各个阶段成绩进行高低排序,从中优选部分作品参加全国决赛。

    3.虚拟机器人灭火、虚拟机器人搜救,依据全市竞赛成绩排名和全国组委会公布的决赛名额,确定参加全国决赛的名单(同一项目每校最多可派2支队伍参加全国决赛)。竞赛安排详见《关于举办2012高青县中小学电脑作品评选和机器人竞赛活动的通知》(网址:Article_Show.asp?ArticleID=5349)。

    (二)教师项目

    电子稿作品申报表需于201242日前报送至县教育信息中心。纸质盖章的作品申报表和作品刻录光盘需于201251日前报送至县教育信息中心。

    1)申报表

    参赛教师统一到全国组委会官方网站下载对应项目的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noc.net.cn),按要求准确填写,同时于单位名称处加盖学校公章。

    2)作品、参赛资料提交

    统一按照全国组委会公布的规则要求准备内容,刻成光盘提交县教育信息中心,经优选后,统一邮寄至全国组委会。凡逾期或是作品未经审核同意的,不能参加全国评审。

    三、    奖项设置

    为鼓励广大中小学师生积极参与,在我县组织开展的学生项目中分设县级一、二、三等奖。指导学生参加NOC活动并获全国一等奖的教师可获优秀辅导教师奖。根据各单位组织参加NOC活动的情况,分设优秀组织奖和学校优秀组织奖。

    获得全国一等奖的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一等奖的第一位辅导教师可直接破格评为“淄博市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

    四、    组织保障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积极参与,明确一名领导主管此项活动,并指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联系方式请与33日前发送至县教育信息中心6210904@qq.com

    五、    联系方式

    1.  网站

    NOC淄博组委会官方网站:www.zbedu.net

    NOC全国组委会官方网站:www.noc.net.cn

    2.   联系人

    淄博组委会教师项目: 王迎军  2777812  1204970073@qq.com

    淄博组委会学生项目: 李存刚  2773590  365014729@qq.com

    高青县教育信息中心:郭    6973616  62109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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