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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青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爱我高青爱我家”捐资献绿添彩活动的通知
    2012-03-01 12:48:22 29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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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决策部署,组织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为生态高青建设助力,为共建绿色家园添彩,营造全县妇女和家庭“爱绿、植绿、认绿、护绿”的良好氛围,为开放和谐秀美新高青建设做出贡献。县妇联决定开展“爱我高青爱我家”捐资献绿添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此次捐资添绿活动突出社会公益性,按照自愿、贵在参与的原则,可一次认捐,也可多次认捐。所有捐款将统一交至县园林局,由县园林局负责协调树木花草栽种地点和品种。县妇联将择日组织各捐款单位、家庭和个人共同建设“巾帼林”(“家庭爱心林或花坛”)。“巾帼林”中可栽种企业荣誉树、宝宝成长树、夫妻同心树、友谊长久树、婚姻纪念树、家庭和睦树、健康长寿树、亲情感恩树等类型。“巾帼林”由县园林局统一管理,捐款单位和家庭可随时探望认养树木,为树木施肥、浇水等,使其茁壮成长。

      植树绿化美化环境是一项功在当代、造福子孙的善事,也是每个单位、企业和广大家庭应尽的义务。希望各镇(街道办)妇联、县直各单位妇委会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广大家庭积极参与,营造氛围,为生态高青建设“出一份力添一份绿”。各巾帼文明岗要积极参与,广泛发动岗位女职工踊跃参与此次活动,携手共建绿色家园。县女企业家协会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以高青发展为己任,积极行动起来,为绿色秀美高青出力添彩。

      县妇联将对捐资5000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在《高青工作》上进行公告并在树上挂牌纪念;对捐资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单位和捐资1000元以上的个人,在“巾帼林”统一置碑纪念。

      各镇(街道办)妇联、县直各单位妇委会要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捐资单位和家庭的登记、资金的收取工作,于3月 10 日前将所收捐款和相关表格统一交县妇联办公室。捐款情况将及时在高青政务网等媒体公布,确保活动公开透明,所捐资金落到实处。



    上一页:高青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导工作的通知 下一页:高青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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