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监管,进一步督促台湾工业园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到位。坚决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进一步加大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的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坚决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关闭。
二是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力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的要求,园区内危化品企业在2012年12月底前、一般工业企业在2013年12月底以前必须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要求,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停产、整改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企业,镇政府将依法予以强行关闭。
三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要求园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工艺技术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在2012年12月底前必须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改造提升现有装置的安全可靠性,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全面完成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四是继续推动园区内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在线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到2012年12月底前园区内所有企业必须建立运行稳定、满足要求的在线安全监控系统。镇政府建立现场安全监管信息在线平台。
五是继续落实专家查隐患机制。在2011年度,该镇自齐鲁石化聘请省级化工专家定期对园区内的危化品企业和一般工业企业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去年一年中在省级专家的帮助下,共排查隐患323条,其中重大安全隐患28条,全年度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在2012年度该镇将继续落实专家查隐患制度,从专业层面上提高该镇安监站的执法质量,提高辖区内企业的安全水平。
六是继续加大对安全监察的投入。为不断加大安全监察工作力度,高城镇2011年为安监站配备了安全监察专用车辆、便携式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激光打印机、安全监察制服等办公设备。在2012年度将继续加大对安全监察方面的投入,拟配备数码摄像机、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气体报警仪、空气呼吸器等专业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