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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物价局严格落实我省取消的19项涉企收费项目
    2012-03-13 15:43:14 29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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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自2012年2月1日起,取消我省“浅海滩涂资源费”等19项省级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省取消的19项收费项目,涉及我县公安、油区、水利、人防、环保5个部门13项收费项目。县物价局及时通知各执收部门和单位到物价部门办理已取消收费项目的注销和《收费许可证》变更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并将组织物价检查人员,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拖延或拒绝执行,将予以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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