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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简章 | 高青县实验幼儿园、高青县委机关幼儿园、高青县第二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2021-07-31 12:13:50 199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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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青县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实验幼儿园位于青城路88号(实验中学西邻),是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市级十佳幼儿园。根据《高青县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园实际,现制定2021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幼儿210名

    二、招生条件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意向报名我园的符合条件的幼儿。

    三、招生范围

    根据《高青县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所划分的服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向其它片区招生。服务片区为:

    1.滨河路以北、黄河路以南、唐北路以东、文化路以西的片区。

    2.清河路以北,青城路以南,文化路以东、芦湖路以西的部分片区。

    四、招生工作流程

    1.8月1日——8月7日:网上意向填报。

    幼儿监护人通过电脑或手机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zkzs.zbedu.net:8084/gqyy或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后,选择实验幼儿园进行报名。

     

     

    2.2021年8月11日-13日:对意向报名幼儿信息进行部门核验。

    3.2021年8月14日:通过核验者,携带信息采集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可现场报名) 

    现场确认地点:高青县实验幼儿园门厅

    现场确认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4.2021年 8月16日:公布空余学位。如有空余学位,其它片区未被录取的幼儿可于2021年8月17日携带信息采集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5.8月25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顺序(不以报名先后作为录取顺序的依据)

    若服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服务片区计划招收人数,则按照以下顺序录取。

    1.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以上均需按照有关政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

    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及本单位和实验中学职工子女。

    2.幼儿监护人在实验幼儿园服务片区内有房产,且已实

    际居住的适龄幼儿。

    3.幼儿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幼儿或幼儿父母至少一

    方须与祖(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祖(外)父母在实验幼儿园服务片区内有房产,且已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

    4.幼儿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租房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需父母至少一方截止2021年7月31日,在县城合法务工经商一年以上并且在实验幼儿园服务片区内合法租住一年以上)。

    如有空余学位,招收并按顺序录取其它片区2 3 4条件的幼儿。

    若同类条件幼儿不能全部录取,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如需电脑派位,派位方案将及时通知家长,并向社会公布。

    六、温馨提示

    1.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所提报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2.现场确认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不允许带领幼儿到确认现场。并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3.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在招生过程中,若电话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或逾期不到,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2329638   2329650。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高青县实验幼儿园

                          2021年7月30日


    附件: 高青县实验幼儿园服务片区示意图(紫色区域部分)

     

     

     

     

     

      

    高青县委机关幼儿园2021年
    招生简章

     

    根据《高青县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园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幼儿105名。

    二、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能正常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符合我园招收条件的幼儿。

    三、招生范围及录取顺序

    (一)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湾同胞子女等。(以上均需按照有关政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体局学前教育科审核。)

    (二)在县委县府办公楼上班的正式在编职工的适龄子女(现场确认时需提供编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本园教职工适龄子女。

    (三)根据《高青县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所划分的服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服务片区示意图见附件)

    若服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服务片区计划招收人数,则按照以下顺序录取。

    1.幼儿监护人在片区内有房产,且已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

    2.幼儿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幼儿或幼儿父母至少一方须与祖(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祖(外)父母在片区内有房产,且已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

    3.幼儿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租房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需父母至少一方截止2021年7月31日,在县城合法务工经商一年以上并且在片区合法租住一年以上。)

    若同类条件幼儿不能全部录取,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如需电脑派位,派位方案将及时通知家长,并向社会公布。

    (四)若符合以上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低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则全部录取,空余学位再招收其他片区意向幼儿。

    四、招生流程

    1.网上意向幼儿园填报:8月1日-8月7日

    幼儿监护人通过电脑或手机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zkzs.zbedu.net:8084/gqyy或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后,选择1处意向幼儿园进行报名。 

     

      

    2.信息核验:2021年8月11日-13日

    幼儿园对符合条件的意向报名幼儿信息进行部门核验,并及时将核验结果通知家长。

    3.现场确认:2021年8月14日

    报名信息核验通过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采集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地点:高青县委机关幼儿园

    4.公布空余学位情况:8月16日

    我园将通过宣传栏等方式公布是否有空余学位情况,如有空余学位,其他片区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可在2021年8月17日携带信息采集时提交的材料来我园进行现场报名。

    5.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25日完成发放录取通知书工作。

    五、其他事宜

    1.新生入园前,需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到高青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2.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所提报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幼儿家长可拨打招生服务热线0533-6967117进行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4.现场确认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到现场确认,

    不允许带领幼儿,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5.本次招生不以报名顺序作为录取顺序的依据。

    6.在整个招生过程中,若电话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或逾期不到,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附件:服务片区示意图

     

                              高青县委机关幼儿园

                                  2021年7月27日


    附件:高青县委机关幼儿园服务片区示意图蓝色部分 

     

     


      

     

    高青县第二实验幼儿园2021年
    招生简章

     

    根据《高青县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高青县第二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计划招收小班幼儿140名。

    二、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在我园服务片区内符合招生条件,意愿填报我园的幼儿。

    三、招生流程

    1.网上意向幼儿园填报:8月1日——8月7日。

    幼儿监护人通过电脑或手机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zkzs.zbedu.net:8084/gqyy或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后,选择高青县第二实验幼儿园进行报名。

     

     

    2.报名幼儿信息确认

    幼儿园自2021年8月11日—13日对报名幼儿信息进行

    核验。通过核验的,按以下时间、地点,携带信息采集时提

    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高青县第二实验幼儿园(高青县蒲台路北首)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8月14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2021年8月15日上午8:30--11:00

    3.现场报名

    本园服务片区内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2021年8月15日下午到第二实验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索引页、幼儿页),房产证明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实际入住证明等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4.空余学位情况公布

    2021年8月16日,我园将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空余学位情况。如有空余学位,其他片区未被录取幼儿家长可在2021年8月17日携带信息采集时提交的材料来我园进行现场报名。

    5.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25日完成发放录取通知书工作。

    (以上每项工作所列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录取方式

    若服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则按照以下顺序录取。

    1.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共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湾同胞子女等。(按照有关政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2.本单位教职工子女、田镇民主街户籍并居住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3.幼儿监护人在本园服务片区内有房产,且已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

    4. 幼儿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幼儿或幼儿父母至少一方须与祖(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祖(外)父母在服务片区内有房产,且已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

    5. 幼儿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租房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需父母至少一方截止2021年7月31日,在县城合法务工经商一年以上并且在服务片区内合法租住一年以上)。

    若同类条件幼儿不能全部录取,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如需电脑派位,派位方案将及时通知家长,并向社会公布。

    五、有关要求

    1.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所提报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对出具假户口、假房产证、假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3.现场确认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允许带幼儿到确认现场。

    4.本次招生报名顺序不作为录取的依据。

    5.在招生过程中,若电话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或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6.咨询电话:698392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附件:服务片区示意图

      

    高青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2021年7月30日

     


    附件:高青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服务片区示意图(红色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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