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高青县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订2021年小班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拟招收小班适龄幼儿140名。
二、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幼儿园服务片区内符合招生条件、意愿填报我园的幼儿。
三、招生范围及录取顺序(报名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一)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湾同胞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二)本单位教职工适龄子女。
(三)根据《高青县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所划分的服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服务片区示意图见附件)
若服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人数超过计划招收人数,则按照以下顺序录取:
1.幼儿监护人在片区内有房产,且已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
2.幼儿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祖(外)父母在片区内有房产,幼儿或幼儿父母至少一方须与祖(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已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
3.幼儿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租房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需父母至少一方截止2021年7月31日,在县城合法务工经商一年以上并且在片区合法租住一年以上)。
4.幼儿户籍地及家庭住址均在服务片区内的村庄适龄幼儿。
若同类条件幼儿不能全部录取,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如需电脑派位,派位方案将及时通知家长,并向社会公布。
四、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8月1日—8月7日。
幼儿监护人通过电脑或手机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zkzs.zbedu.net:8084/gqyy或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后,选择高青县长江路幼儿园进行报名。(请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过期后网站页面将关闭。平台开放期间可同步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报名幼儿信息核验
2021年8月11日—13日对意向报名我园的服务片区内幼儿信息进行部门核验。
3.现场确认
时间:8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30)
地点:长江路幼儿园一楼报告厅(需携带信息采集时提交的材料)
符合条件但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可以选择现场报名、审核。
4.空余学位情况公布
2021年8月16日,我园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张贴等方式公布是否有空余学位及空余学位数。
如有空余学位,其他片区未被录取幼儿家长可在2021年8月17日携带信息采集时提交的材料来我园进行现场报名。
5.录取通知书发放
幼儿园于8月25日前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领取方式另行通知。(以上每项工作所列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报名要求:
1. 现场确认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到现场确认,不允许带领幼儿,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2.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出具假户口、假房产证、假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一律取消入园资格,造成影响孩子正常入园的,由家长负完全责任。
3.报名所需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入园年龄除外)。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幼儿入园房产依据。
4.新生入园前,需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到高青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5.在整个招生过程中,以下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符合条件但不按时报名的;逾期不到现场进行现场确认的;电话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
六、咨询热线:
幼儿园招生服务热线:0533-6776902 15215333308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附件:蓝色框选区域为高青县长江路幼儿园服务片区。
高青县长江路幼儿园
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