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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简章 | 高青县千乘湖幼儿园、高青县青城东路幼儿园、高青县御泉路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2021-07-31 12:15:33 20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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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青县千乘湖幼儿园2021年

    招生简章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高青县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高教体发[2021]  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高青县千乘湖幼儿园为新建上林苑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办园性质为公办幼儿园,15个班规模,建筑面积为5672.67平方米,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目前,幼儿园设施设备、教职工配备工作已经全部到位。由于工程进度等原因,幼儿园将暂借千乘湖小学南教学楼一楼校舍,借用校舍期间,暂不安排幼儿就餐和午休。

    二、招生计划

    小班幼儿175人

    三、招生对象

    1.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四、招生工作流程

    1.发布招生简章:2021年7月31日前

    幼儿园通过高青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宣传栏张贴等方式,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2.网上意向幼儿园填报:8月1日—8月7日。

    幼儿监护人通过电脑或手机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zkzs.zbedu.net:8084/gqyy或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后,选择千乘湖幼儿园进行意向报名。

     

    3.信息核验:2021年8月11日—12日
    幼儿园对意向报名幼儿信息进行核验并将核验结果及时通知家长。
    4.现场确认:2021.8.14.全天---2021.8.15.上午
    报名信息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请携带信息采集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地点:高青县千乘湖小学东门
    5.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25日完成发放录取通知书工作。
    四、招生范围及录取顺序
    (一)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台湾同胞子女等。(以上情况均需按照有关政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体局学前教育科审核)
    (二)上林苑小区居民子女及本单位职工子女。
    (三)根据《高青县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所划分的服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服务片区示意图见附件)
    若服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服务片区计划招收人数,则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1.幼儿监护人在片区内有房产,且已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
    2.幼儿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幼儿或幼儿父母至少一方须与祖(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祖(外)父母在片区内有房产,且已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
    3.幼儿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租房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需父母至少一方截止2021年7月31日,在县城合法务工经商一年以上并且在片区合法租住一年以上)。
    若同类条件幼儿不能全部录取,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如需电脑派位,派位方案将及时通知家长,并向社会公布。
    若符合以上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低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则全部录取,空余学位再招收其他片区意向幼儿。
    五、温馨提示
    1.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2.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所提报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对出具假户口、假房产证、假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3.现场确认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到现场确认,不允许带领幼儿,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4.本次招生不以报名或现场确认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5.在招生过程中,幼儿监护人电话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幼儿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6.咨询电话:0533-677762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附件:服务片区图示(千乘湖幼儿园服务片区为绿色边框内范围)

    高青县千乘湖幼儿园
    2021年7月30日
     
     
     
     
     

    高青县青城东路幼儿园2021年
    招生简章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高青县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本着“住房优先、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高青县青城东路幼儿园位于黄河路以南,国井大道以东,政务中心北邻,是一所县政府投资新建的城区公办幼儿园,办园规模12个班,计划2021年9月开园。
    招收《高青县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划定服务片区内,符合城区入园条件的小班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城区其他服务片区招生。
    片区范围:银岭世家小区、水岸名都小区以及黄河路以南、国井大道以东、开泰大道以西、滨河路以北范围。
    二、招生计划
    小班幼儿140人。
    三、招生对象
    幼儿园服务片区范围内,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四、招生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服务片区内符合城区入园条件的
    1.房屋产权归幼儿父母所有的,幼儿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须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父母户口本、房产证、幼儿出生证明。房产已交工房产证未办理,确已实际居住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款购房发票。
    2.房屋产权归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且幼儿父母在城区无独立房产与幼儿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一套住房的,幼儿与其父母(或父母一方)和房主须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能证明以上关系的户口本、房产证、幼儿出生证明,并同时提供父母无房产证明。
    房产已交工房产证未办理,确已实际居住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款购房发票。
    3.幼儿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进城务工经商、租房的,幼儿父母需至少一方截止2021年7月31日,在县城合法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并且在县城合法租住一年以上。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户口本、幼儿出生证明、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查询信息、县房管部门签发的房屋租赁合同。
    进城经商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户口本、幼儿出生证明、经商营业执照、县房管部门签发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本单位职工子女。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台湾同胞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家及省、市、县(区)有关政策安排报名。
    五、招生报名流程              
    (一)意向幼儿园填报:8月1日——8月7日
    本次意向幼儿园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过期后网站页面将关闭),选择青城东路幼儿园进行报名。报名入口如下:
    通过电脑或手机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zkzs.zbedu.net:8084/gqyy或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后进行报名。
     

    (二)报名幼儿信息审核:8月11日——-8月13日
    幼儿园于对意向报名我园的幼儿信息进行部门审核。审核结果,幼儿园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幼儿家长,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现场确认:8月14日——8月15日
    部门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采集时提交的材料,按照电话通知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四)现场报名:8月16日
    本园服务片区内因特殊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且符合城区入园条件的,可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携带信息采集通知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审核。
    (五)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幼儿园确定录取名单后,8月25日前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注:以上每项工作所列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招生录取顺序
    若服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服务片区计划招收人数,则按照以下顺序录取。
    (一)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台湾同胞子女及本单位职工子女。
    (二)依次招收片区内符合城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顺序为:
    1.房屋产权归幼儿父母所有的。
    2.房屋产权归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的。
    3.幼儿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进城务工经商、租房的。
    (三)如有空余学位,招收城区其他服务片区适龄幼儿。
    若同类条件幼儿不能全部录取,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如需电脑派位,派位方案将及时通知家长,并向社会公布。
    七、其他事宜
    1.新生入园前,需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到高青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2.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所提报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出具假户口、假房产证、假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3.现场确认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不得带领幼儿到确认现场。进入现场后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                             
    4.本次招生报名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5.在整个招生过程中,若电话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或逾期不到,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录取资格。          
    6.招生报名期间,家长可拨打幼儿园招生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幼儿园将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家长疑惑。
    咨询电话:1875332299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高青县青城东路幼儿园
    2021年7月30日
     
     
    高青县御泉路幼儿园2021年
    招生简章
     
    根据《高青县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御泉路幼儿园位于黄河路以北、御泉路以西,维纳锶小区东邻。规模9个班,占地面积6318平方米,建筑面积4143平方米,是一所由县政府投资新建的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9月投入使用。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幼儿105人,中班幼儿35人。
    三、招生对象
    小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意向报名我园的符合条件的幼儿。
    中班:幼儿园服务片区内符合招生条件,2020年因学位紧张,未能相对就近就便入园的幼儿。
    四、小班招生工作流程
    1.发布招生简章:2021年7月31日前
    幼儿园通过高青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宣传栏张贴等方式,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2.网上意向幼儿园填报:2021年8月1日—8月7日
    幼儿监护人通过电脑或手机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zkzs.zbedu.net:8084/gqyy或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后,选择高青县御泉路幼儿园进行报名。
     
     


    3.信息核验:2021年8月11日—13日
    幼儿园组织专人对意向报名我园的幼儿信息进行部门核验。
    4.现场确认:2021年8月14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地点:御泉路幼儿园一楼报告厅
    幼儿家长携带信息采集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的,可以选择现场报名。
    5.公布空余学位情况:2021年8月16日
    我园将通过宣传栏等方式公布是否有空余学位及空余学位数。如有空余学位,其他片区未被录取幼儿家长可在2021年8月17日携带信息采集时提交的材料来我园进行现场报名。
    6.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25日前完成发放录取通知书工作。
    五、中班招生工作流程
    8月11日—15日,符合招生条件意向转园的中班幼儿家长,可携带户口本、住房产权证等材料到御泉路幼儿园现场报名。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六、招生范围及录取顺序
    1.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湾同胞子女等。(以上情况均需按照有关政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体局学前教育科审核)
    2.本单位教职工适龄子女。
    3.根据《高青县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所划分的服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服务片区为黄河路以北、田横路以南、国井大道以东、开泰大道以西范围,详见附件示意图。)
    若服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如需电脑派位,派位方案将及时通知家长,并向社会公布。
    若符合以上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低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空余学位再招收其他片区意向幼儿。
    七、温馨提示
    1.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2.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所提报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对出具假户口、假房产证、假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3.现场确认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到现场确认,不允许带领幼儿,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4.本次招生不以报名或现场确认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5.在整个招生过程中,若电话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或逾期不到,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6.幼儿园招生服务热线:18753322696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附:高青县御泉路幼儿园服务片区示意图(绿色框区内)

    高青县御泉路幼儿园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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