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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青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二〇一二年度农业机械检验工作的通知
    2012-02-14 10:37:35 29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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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农业机械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农机安全生产。根据部、省有关规章和市农机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农业机械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2年度农业机械检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验时间

      2012年3月1日至4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二、 检验范围

      2011年12月31日前核发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三、检验方法及标准

      1、检验方法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的要求,车辆所有人持驾驶证、行驶证、登记证书和交强险(农用型除外),开车参加年检。对参加年检的车辆实行逐台检验,做到人、车、证、险四见面。

      2、检验标准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年检

      四、检验地点

      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县城青城路715号、县人民医院西100米路北)。联系电话:6962874。对边远农村、农机大村(联户)超过10台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可电话预约,上门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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