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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十四处文物点入选第四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近日,我市正式公布第四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县14处文物点入选。

  本次我县入选的文保单位内涵丰富,代表性强。其中含古遗址4处,古墓葬2处,古建筑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处,充分体现了我县悠久而丰富的文化历史风貌,使我县一举成为我市的文物大县。

  据悉,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过实地调查阶段后,我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公布工作已全面完成。其中我县新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已公布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8处,“三普”后续保护工作的推进积极有效,走在了全市的前列。(文化旅游局    王立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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