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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北京重点地区来高返高人员摸排、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园区,县直各部门单位:
6月12日,北京市报告新增6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地区疫情形势骤然严峻,为严格防范疫情输入、传播及蔓延,巩固全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北京重点地区来高返高人员摸排
各镇办、园区、各部门要认真排查,摸清5月30日以来,本辖区、本部门到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市场,或接触过上述两个市场的相关人员,以及到过北京丰台区、西城区、海淀区、房山区的人员信息,坚决做到不漏一人。摸排的重点人员信息于每日17:00前报送县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社会随访组(联系电话:6961626,邮箱:gqgaab@zb.shandong.cn)。
二、落实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与健康管理
(一)对在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市场的从业人员参照高风险地区人员管理。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后,继续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于集中隔离第1天、第3-5天和第13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于20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检测结果阴性且无可疑症状的,可解除隔离。
(二)凡是自5月30日以来到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市场,或接触过上述两个市场的相关人员;有过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街道、花乡乡,西城区月坛街道,房山区长阳镇)旅居史和居住史人员,参照中风险地区人员管理。一律实行居家隔离14天后,继续实行7天居家健康管理,于集中隔离第1天、第3-5天和第13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检测结果阴性且无可疑症状的,可解除隔离。
(三)其他摸排的北京市来高返高人员实行14天随访医学观察,于抵高后第一时间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接受核酸检测。具体摸排人员范围和管控措施,将根据中高风险地区变化随时进行调整。
各镇办、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防输入工作,如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疫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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